說到出軌,那絕對是婚姻家庭分崩離析的“頭號殺手”,很多被背叛的人都覺得出軌的那一半應當凈身出戶,因為是他背叛了婚姻背叛了家庭,這種人就不該在離婚時提出怎么分家產。事實上,出軌在我國涉及到的只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并不予財產分割掛鉤。你可以提出他少分財產,但是能不能成大多時候都看出軌方所謂的“羞恥心”了。
與出軌不同,如果在婚內出現這3種情況,那就不是道德譴責的問題了,法律上也會給于制裁!
一、在婚內與他人非法同居或者重婚
我們都知道重婚是一項犯罪行為,重婚對家庭的打擊也是非常大的,而在已婚的情況下還跟未婚者同居在一起,就構成了非法同居的關系;橐龇ㄖ,不管是婚內非法同居或者重婚都是違法行為,在離婚時可以要求過錯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二、在婚內對家庭成員存在家庭暴力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guī)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這里強調一點,冷暴力和語言暴力也屬于家庭暴力。受害者一方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離婚損害賠償。法院在分割財產時也會傾向于弱者分配。
三、故意隱瞞對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除了不動產和存款外,股票、公司股權、有價證券,或者是古董等貴重物品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很多夫妻離婚的時候,一方會想出一些辦法來隱藏自己的財產,以此想要分割更多的財產,但是最高法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在婚內故意轉移財產,法院在判決共同財產分割時,對轉移財產方直接判決不分割共同財產。
法院在處理離婚財產糾紛時,對于共同財產的判決,一般都是以平均分割為原則。但在以上3種情況已經構成犯罪,必須受到懲罰,所以在處理共同財產時會有很大不同,可能判決一方少分甚至不分。以上情況取證上會有一定的困難,如果有這方面困擾的,建議直接咨詢或委托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