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2/8/22 16:52:34
[img]/tp/2022/0822/1652310833.jpg[/img]8月11日15時4分,黃某某駕車沿即墨區(qū)孔雀河一路由西向東行駛至石林二路路口時,與金某駕駛車輛相撞,發(fā)生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民警到達事故現(xiàn)場后,黃某某稱:在行駛至路口時,沒有提前觀察路況,減速慢行,自己的疏忽大意導致了這次事故,感到非常懊悔。經(jīng)判定,黃某某的行為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guān)“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yīng)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外,還應(yīng)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了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之規(guī)定,負全部責任;當事人金某無責任。
交警提示:駕駛車輛駛?cè)肼房跁r,一定要減速慢行,仔細觀察道路狀況,確認安全后再進出道路!